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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正进入全民强制时代!
更新时间:2020-07-09 17:36:19
苏州市01《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
苏州市

01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批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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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近日出台《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明确山西省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分散设置的垃圾桶,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不落地管理。

 

 

 

 

 

 

山西将通过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理全覆盖,厨余垃圾全处理,其他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对于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山西将采取自行运输、提前预约或者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收集。

铜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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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7日上午召开的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得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到2020年底,我市将实现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基本建成具有铜陵特色的政策完善、机制健全、技术******、全程闭环、社会协同的垃圾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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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2日,经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计划7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了该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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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扬州市地方标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发布,并确定将于7月1日实施。

 

 

 

 

 

 

规范中明确了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收集设施配置,分类收运操作等规范;明确了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内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